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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劳动关系中的「坑」会让公司赔钱,HR千万注意!

这些劳动关系中的「坑」会让公司赔钱,HR千万注意!原标题:这些劳动关系中的「坑」会让公司赔钱,HR千万注意!

导读:

提到这些个坑,HR们肯定不陌生,也许你只是听说,甚至亲身体验过,总之只有痛没有快乐......今天,我们就来标记标记,省的您啊,不小心掉坑里!...

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赔钱大全”新鲜出炉,期待吗?

提到这些个坑,HR们肯定不陌生,也许你只是听说,甚至亲身体验过,总之只有痛没有快乐......今天,我们就来标记标记,省的您啊,不小心掉坑里!

这些劳动关系中的「坑」会让公司赔钱,HR千万注意!

一、不注意,您可能得发二倍工资哦

做一份工作能拿二倍工资,还有这样的美事儿?(请问老板:还招人吗...)是的,你没有看错!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就得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咯(HR看过来~)

1、休息日加班

辛辛苦苦顶了5天的黑眼圈,眼见着终于能睡个懒觉,老板突然发话:“明天来加班!”简直如五雷轰顶,分分钟想辞职走人呐...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休息日一般指双休日,但企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其休息日不一定是周六、周日;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工一年(超过1个月)还未签劳动合同

WTF?干了这么久还不来跟我签合同,那感觉就像没家的孩子,无依无靠孤苦伶仃,HR是忘了还是把我当猴耍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了,是要我继续干还是走人?要是觉着我还不错就再签,要是不想续签我就趁早找下家,总之到是给个痛快话啊...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需续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的

给你打了这么久的工,辛苦卖命那么多年,签个无限期合同,互相表示一下诚意咯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

说了这么多用人单位需要给二倍工资的情况,当然也要说说就算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赔偿的情况啦

1、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二倍工资

在实际中,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只是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则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2、如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可不支付二倍工资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尽管用工双方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应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3、退休返聘人员和在校生勤工助学的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属于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哦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温馨提醒

申请二倍工资劳动仲裁要趁早,不能超过时效期,错过了就再没有了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如果单位满一年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休息日加班工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二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这些劳动关系中的「坑」会让公司赔钱,HR千万注意!

二、一个不小心,就是经济补偿金啊

避开了二倍工资的坑,还有更多经济补偿金的坑在等着...在人事领域,经济补偿金制度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方方面面都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息息相关,稍有不慎可能导致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差之千里哦。

1、劳动者主动解除

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如果你提供了存在职业病危害,或者安全隐患的岗位,又不给员工提供一定的保护措施,谁会愿意拿生命开玩笑是不?

2)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说好的班车、午餐,入职之后就没影儿了,这不是欺骗感情吗...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上有老下有下,一家子等着工资吃饭,你连个说法都没有就拖欠工资,这种工作谁有钱,谁就去做吧...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鸡蛋里挑骨头,做啥都能有理由扣工资,谁受得了?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终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这个时代坑爹、坑妈、坑男朋友的层出不穷,负责人的小编就先列举这两这个坑,HR们要时刻谨记不会掉坑里,也能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把老板坑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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